智能化集成系统检测主要依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2005)等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规范要求以及项目相关资料,如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等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建筑智能化系统进行检测。
检测活动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建设方、施工方(有时包括监理方)见证的情况下进行,法定检验机构做出的专业认定,可促进各方统一对系统的认识和判断,减少关于工程质量的争议; 法定检验机构依据规范所出具的数据、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各方及其责任人可以此规避风险。
主要依据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200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以及项目相关资料,如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等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对项目智能化集成系统建设内容进行检测,包括:网络连接(接口)、网络连接(设备性能)、网络连接(网络服务器、网卡、通用路由器和交换机连接)、整体指挥协调能力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综合管理功能、信息管理和服务功能的检测、冗余和容错功能检测、安全性检测、数据集成功能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等方面进行检测。
通过该检测可帮助企业在政府支撑项目等多方面可顺利通过对项目智能化集成系统建设内容的验收,测评通过后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业务受理:020-32200125